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浮梁珍珠灯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浮梁珍珠灯(第四批省级)

  浮梁县兴田乡潭口村的民间舞蹈《珍珠灯》灯彩活动历史悠久,它始于唐玄宗年间(公元712-765年),一千多年来,浮梁县兴田乡潭口村一直坚持每年农历正月十三至十五举办这一灯彩活动,从未间断过。《珍珠灯》始称《五谷丰登灯》,到北宋真宗年间,改用皇帝所赐之名《珍珠灯》,灯队中增加了半副銮驾灯(即:大刀、铜锤、斧钺灯各一对)。这样既含有庆贺色彩,又含有浓厚的祭祖色彩,既含有感谢皇帝赐名的盛恩色彩,又含有威严的皇权色彩。在中国众多灯彩中,由皇帝赐给灯名的仅有少例。为维护其严肃性,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十三至十五日三个晚上舞灯。《珍珠灯》因是皇帝赐给潭口村全体村民的御用灯彩,只有潭口村村民享此荣耀,规定灯彩只能在本村舞,不得出村庄。《珍珠灯》灯彩活动包括起灯、祭祀、游灯和表演活动及收灯,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和规范的程序。整个活动过程环环相扣、井然有序、有始有终。 内容来自 BNBVISTA.COM